yd云顶集团官网本科生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者:曹兆楼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650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确保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规范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周期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一、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依据

1)校友的主流职业领域

2)校友的主要工作性质和工作成就

3)校友的薪资水平和岗位角色或职称

4)用人单位对校友的评价

二、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方法

1)校友反馈:通过毕业生座谈、利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开展往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分析毕业 5 年左右校友的主流职业领域、工作性质、工作成就、薪资水平和岗位角色或职称等;

2)用人单位反馈:通过函调和座谈的形式,调查及分析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能力的认可度,以及职场竞争能力的评价。

评价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三、评价周期:

1)调查信息采集和周期

校友反馈意见、用人单位反馈,每年采集分析一次。

2)评价周期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周期为两年一次;对反馈问题比较集中的个别专业,专业负责人可以提出提前评价与修订。

四、流程

1)专业每两年召开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会议,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2)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3)根据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结果,学校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4)学院明确责任人,部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五、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意见,对专业的培养目标修订提出建议,为下一轮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订提供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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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1